父母离婚孩子是否有权选择跟谁?
我爸妈正在闹离婚,我心里很纠结,也不知道该跟谁生活。我现在已经10多岁了,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权利选择跟爸爸还是妈妈一起生活。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自己做决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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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孩子是否有权选择跟谁生活,这在法律上是有相关规定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抚养权”这个概念。抚养权指的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在父母离婚时,需要确定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也就是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不满两周岁的孩子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哺育,所以法律做出了这样的规定,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目的就是要为孩子选择一个最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 而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也就是说,当孩子年满八周岁后,在父母离婚确定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充分听取孩子的想法,尊重孩子自己的选择。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所以,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在父母离婚时是有权表达自己想跟谁生活的意愿,并且该意愿会被法律所尊重和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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