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死了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我父母中一方去世了,家里人对于我是否能继承去世一方的财产有不同看法,有人觉得可以,有人觉得不行。我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到底有没有继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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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当父母一方去世时,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自然享有继承权。例如,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父亲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他的配偶(母亲)、子女以及他的父母(爷爷奶奶)都有权利继承他留下的合法财产。财产会在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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