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比例是怎样的?

我父母离世后留下了一些遗产,我和兄弟姐妹都想继承。但我们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比例是怎么划分的,是大家平分,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希望能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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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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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比例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被继承人(也就是父母)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继承来处理。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来确定遗产的分配方式和份额。也就是说,父母可以在遗嘱中明确指定每个子女或者其他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具体比例或者数额。这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所以,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优先按照遗嘱来执行。 其次,如果没有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处理遗产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意味着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子女们平均分配父母的遗产。比如,父母有三个子女,那么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每个子女理论上可以继承三分之一的遗产。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影响遗产的分配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比如某个子女因为身体残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且没有经济来源,在分配遗产时就会适当多分一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比如某个子女长期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照顾父母的日常生活起居,在分配遗产时就有可能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某个子女有能力赡养父母,但却对父母不管不顾,在分配遗产时就会少分或者不分。当然,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比如子女们通过协商,考虑到各自的经济状况、对父母的付出等因素,达成一致的遗产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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