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的孩子没有来往还有继承权吗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即使和前妻的孩子没有来往,一般情况下孩子也是有继承权的。 首先要明确,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或者彼此之间不来往就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这就从法律层面保障了父母离婚后亲子关系的延续性。 关于遗产继承顺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指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前妻的孩子属于婚生子女,在法定继承中,只要孩子没有出现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比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情况,即便和您没来往,也依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不过,如果被继承人(也就是您)立有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排除了前妻孩子的继承权,那么按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前妻的孩子就不能继承遗嘱中涉及的财产,但对于遗嘱未涉及的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孩子仍有法定继承权。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