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怎样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


对于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下面分别从结婚和离婚两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说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双方都是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又分不同情况。如果双方在国外长期居住,可以按照当地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手续,这种结婚在我国一般也是承认其效力的。但如果想要在国内登记结婚,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办理时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以及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再看离婚登记。如果是协议离婚,不管是双方均为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是一方为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另一方在国内,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为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另一方在国内,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在国外的一方可以委托国内的律师代理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外离婚案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总之,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要依据不同情况,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