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哪些?
我打算和朋友一起开公司,在股东出资这方面不太清楚。想了解下按照我国公司法,股东具体可以用哪些方式出资,这样我好和朋友商量每个人的出资形式,避免之后出现纠纷,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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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出资方式是公司设立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方式有明确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货币出资是最常见的出资方式。货币具有确定性和可直接用于公司运营的特点,股东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将货币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比如,你要和朋友开一家小公司,你决定拿出10万元现金作为出资,直接存入公司账户,这就是货币出资。这种出资方式简单直接,便于公司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其次,非货币财产也可以用于出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这里的实物可以是机器设备、原材料等,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比如,股东拥有一项专利技术,经过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50万元,就可以将该专利技术作为出资投入公司。不过,对于这类非货币财产出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财产是不能作为股东出资的。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不能用于出资。因为这些财产要么难以用货币准确估价,要么无法依法自由转让。例如,劳务具有人身属性,难以准确衡量其价值并进行转让,所以不能作为出资。 总之,股东在选择出资方式时,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确保出资行为合法合规,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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