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对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第二次起诉离婚是一个较为常见的法律程序,很多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获准许后,会选择再次起诉。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首先是时间方面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意味着,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若无新情况、新理由,需在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或者是被告起诉离婚,则不受六个月的时间限制。 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会判决准予离婚。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但并非绝对。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第二次起诉时,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形,或者能证明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等,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会大大增加。 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还需要注意证据的收集。证据是支持自己诉求的关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双方的聊天记录、分居协议、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财产方面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以便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同时,子女抚养问题也是离婚案件中的重要部分,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的争夺,要准备能够证明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其成长的证据,比如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