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这项权利。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哪些情况会导致继承权丧失。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这很好理解,就是继承人主观上故意去实施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不管最终是否既遂,都将丧失继承权。比如,甲为了提前获得父亲的遗产,蓄意杀害父亲,即便最后父亲被及时救治未死亡,甲依然丧失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 其次,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也会丧失继承权。这里强调了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动机是为了争夺遗产。如果不是出于这个目的,而是因为其他原因杀害其他继承人,不构成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例如,乙和丙是兄弟,乙为了独吞父母的遗产而杀害了丙,那么乙就丧失了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第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遗弃是指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虐待则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进行身体上或者精神上的折磨。不过,如果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比如,丁长期对年迈的父母不管不顾,将父母遗弃,这种情况下丁就可能丧失继承权,但如果后来丁真心悔改,父母也原谅了他,那么丁还是有可能不丧失继承权。 第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会导致继承权丧失。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的内容;隐匿遗嘱是指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隐藏起来;销毁遗嘱则是指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掉。情节严重一般是指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情形。比如,戊为了多分得遗产,篡改了父亲的遗嘱,使得原本可以获得适当遗产的残疾弟弟生活陷入困境,那么戊就可能丧失继承权。 最后,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欺诈是指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诱使被继承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胁迫是指以给被继承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被继承人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同样,如果继承人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