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哪些情形下会被逮捕?


逮捕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它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将被限制人身自由,在看守所等场所等待法律的进一步处理。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逮捕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第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这是指犯罪嫌疑人有再次进行犯罪活动的可能性。比如,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有继续实施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计划,或者其犯罪习性表明其可能再次作案,这种情况下就符合逮捕条件。 第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例如,犯罪嫌疑人参与恐怖组织活动,或者有证据显示其可能会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行为,严重威胁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此时可以对其进行逮捕。 第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可能会采取销毁作案工具、篡改关键证据、威胁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与同案犯串通口供等行为,从而影响司法机关对案件的正常侦查和审理,这种情形下也会被逮捕。 第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有报复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的迹象,比如通过言语威胁、跟踪等方式,那么为了保障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也应当对其予以逮捕。 第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有自杀或逃跑的行为或迹象,会使刑事诉讼程序无法正常进行,也会影响到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因此符合逮捕条件。 此外,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总之,逮捕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程序的公正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