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情况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我不太清楚在税务方面,到底有哪些收入或者情况是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去计税的。我自己有一些额外的收入,不知道这些是不是属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的范围,想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和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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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政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中,有些收入是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的。首先解释一下综合所得,它是指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这些所得需要按照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而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的情况,比较常见的就是全年一次性奖金。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从2024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还有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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