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贿赂罪有哪几种情形?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来详细阐述介绍贿赂罪可能出现的几种情形。 首先是为行贿人实施介绍贿赂的情形。行贿人往往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想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但自己又没有合适的途径和关系。这时,介绍人明知行贿人的目的,仍为其寻找、沟通、引见国家工作人员,积极促成行贿行为的发生。例如,张三想承接某政府工程项目,通过李四认识了负责该项目的国家工作人员王五,李四在其中穿针引线,帮助张三和王五建立联系,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介绍贿赂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其次是为受贿人实施介绍贿赂的情形。有些国家工作人员有受贿的意愿,但不方便自己主动去寻找行贿人,介绍人就为其寻找可能的行贿人,传递受贿人的意图,促成受贿行为。比如,某国家工作人员暗示介绍人,自己在某事项上可以提供便利,希望能得到好处。介绍人便四处寻找有相关需求的人,并告知对方该国家工作人员的意思,帮助双方达成贿赂交易。这同样符合介绍贿赂罪的构成要件。 另外,介绍贿赂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果介绍人在介绍贿赂过程中,不仅起到了牵线搭桥的作用,还参与了贿赂的谋划、安排,如帮助行贿人准备贿赂财物、确定贿赂方式等,这种行为的情节更为严重。还有一种情况,介绍人多次介绍贿赂,或者介绍贿赂的数额较大,即使每次介绍的贿赂数额单独看可能并不构成犯罪,但累计起来达到了一定标准,也会被认定为介绍贿赂罪。判断介绍贿赂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考虑情节是否严重。一般来说,介绍贿赂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形之一的,就属于情节严重,应予以立案追诉。总之,介绍贿赂罪的情形较为多样,在生活中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陷入违法犯罪的行为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