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指的是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旨在对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和救济,同时对过错方起到一定的惩罚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是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婚姻制度中的一夫一妻制原则。例如,甲在已经和乙结婚的情况下,又与丙登记结婚,乙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就有权向甲请求损害赔偿。
二是与他人同居。这里的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比如,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和戊在外面租房共同生活,丁的配偶就可以在离婚时要求丁给予损害赔偿。
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如果一方在家庭中对另一方经常打骂、虐待,给对方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伤害,那么在离婚时,受伤害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折磨、摧残;遗弃是指负有扶养、赡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扶养、赡养、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行为。比如,丈夫长期虐待年迈的父母,妻子在离婚时可以要求丈夫给予损害赔偿。
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法律不可能将所有导致离婚的过错情形都一一列举,对于其他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害的行为,无过错方也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例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家庭生活,给对方造成巨大精神痛苦的,也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时,需要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并且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过错情形。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离婚法律是偏向女方还是男方?
交通事故如何判定是全责?
军人医保卡父母可以用吗?
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导致经营异常该怎么办?
小汽车驾驶人发生事故造成死亡需承担什么责任?
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劳务关系工伤死亡是否有亲属抚恤金?
产妇是否纳入医保了?
两千块钱可以起诉吗,要怎么起诉?
起诉对方之后是否需要结案?
身份证领取凭证丢了且户口本也没带怎么办?
固定资产盘亏会计处理中赔款应该赔多少?
偷钱超过一万会怎么判?
对方摩托车只有交强险不够赔怎么办?
如何通过离婚协议离婚?
跑黑出国被抓了是否会判刑?
宁夏民事诉讼多少钱可以立案?
无形资产如何进行后续计量?
什么是破产重整?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