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是否高于房产证?
我家房子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但之前我和家人做了个关于这房子的公证书,现在和家人有点纠纷,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公证书的效力是不是比房产证更高啊,这对解决我们的纠纷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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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是否高于房产证,需要先分别了解它们代表的法律意义。 房产证,全称是房屋所有权证,它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也就是说,房产证是对房屋物权归属的一种法定公示方式,具有很强的公信力。比如,在正常的房屋交易、抵押等活动中,房产证是确定房屋所有权人的重要依据。 公证书则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它的作用主要是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公证书的种类很多,在房屋相关事务中,可能会涉及到房屋赠与、继承、委托等事项的公证。 一般情况下,不能简单地说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就高于房产证。如果公证书的内容与房产证所记载的物权归属相冲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若公证书是关于房屋赠与的公证,但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那么从物权角度看,房屋所有权仍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过,如果公证书能证明房产证的取得存在违法或不真实的情况,那么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对房产证进行更正。 所以,公证书和房产证在不同方面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它们的法律效力不能简单地进行高低比较,而是要结合具体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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