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形成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这意味着用人单位要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比如是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劳动者要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劳动关系主体的范围。 其次,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要遵守公司的考勤、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在公司的管理下进行工作,并且公司会支付劳动报酬。比如《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最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例如,在一家餐饮公司,厨师、服务员等的工作就是该公司业务的核心组成部分。这种情况下,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很可能被认定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此外,还有一些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凭证在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时都具有重要作用。 总之,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和证据,以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