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证明脑震荡,法医鉴定说没伤该怎么办?


遇到这种医院证明脑震荡,但法医鉴定说没伤的情况,不用过于着急,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处理办法。 首先,要了解法医鉴定和医院诊断的区别。医院诊断主要是基于患者症状、检查结果等对病情进行判断,侧重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而法医鉴定是运用医学、生物学等知识,在司法程序中对涉及人身伤害等情况进行检验鉴定,确定伤害程度、因果关系等,为司法裁判提供依据。两者目的和标准有差异,这可能导致结论不同。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36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第37条指出,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第38条说明,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这确保了法医鉴定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如果对法医鉴定结果有异议,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一是申请补充鉴定。若发现新的鉴定材料,或者原鉴定项目有遗漏等情况,可委托原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二是申请重新鉴定。比如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等情形下,有权申请重新鉴定。但重新鉴定难度较大,需有充分理由和证据。 另外,被人伤害后,可向警方报案。警方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处理案件,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若存在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等特定情形,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伤害行为构成犯罪,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追究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总之,面对这种情况,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