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推定责任可以适用于哪些情形?


过错推定责任是一种特殊的归责原则,在这种原则下,一旦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他人损害,法律先假定行为人存在过错,除非行为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在我国,有不少情形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掉落砸伤了人,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需要自己证明没有过错,不然就要对伤者进行赔偿。 在医疗损害责任方面,《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当出现这些情况时,医疗机构需要自证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这也是过错推定责任的体现,教育机构要证明自己尽到了职责,不然就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损害负责。 此外,在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动物园要证明自己对动物的管理没有问题,否则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总的来说,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主要是考虑到在某些情况下,让受害人证明加害人的过错比较困难,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进行了这样的特殊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