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病情没好转反而加重了。我怀疑是医院治疗有问题,但又没证据。想知道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呢?这样我也好判断自己的情况。
展开


在医疗纠纷中,“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不需要患者去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法律直接认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这就好比医生看病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来,如果医生不遵守这些规范,比如该做的检查没做,就可以认为医院有过错。二是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病历是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如果医院故意藏起来或者不给患者提供这些病历,那很可能是医院心里有鬼,所以法律就推定它有过错。三是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病历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果医院把病历弄丢了,或者对病历进行造假、修改,甚至违法销毁,这些行为都说明医院可能在掩盖一些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因此也会被推定有过错。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规定了这些情形下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但医疗机构如果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还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比如医院能拿出证据说明自己违反诊疗规范是有合理理由的,或者病历资料丢失是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所以,当患者遇到上述情形时,可以先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但最终责任的认定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