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在法律领域中,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侵权人可以不承担责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不可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塌,砸坏了邻居的车辆,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人一般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因为自然灾害属于典型的不可抗力,超出了人们的控制范围。 其次是正当防卫。《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例如,在面对他人的暴力攻击时,为了保护自己而进行反击,给攻击者造成了一定伤害,这种反击行为如果在合理范围内,反击者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再者是紧急避险。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比如,为了躲避突然冲过来的车辆,司机将车驶入旁边的小巷,不小心撞到了小巷里的物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司机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那么司机通常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受害人故意也是侵权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之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受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并且积极追求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那么侵权人就无需承担责任。比如,有人故意跑到正在施工的区域,不顾警示标志,结果受到伤害,施工方在尽到合理警示义务的情况下,就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是第三人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也就是说,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那么侵权人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进行追偿,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以直接由第三人承担责任。例如,甲的宠物狗被乙故意激怒后咬伤了丙,这种情况下,甲作为宠物狗的主人可能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而由乙承担相应责任。 总之,了解侵权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助于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准确判断自己或他人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