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案件申请再审的举证条件有哪些?


在民事和行政案件中,当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结果不服时,有权申请再审。而申请再审时的举证是一个关键环节,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先来看民事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再审的新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这里的“新发现”包括之前客观上没有出现的证据,以及之前虽然存在,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无法知道其已出现的证据。比如,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审结束后,一方当事人偶然发现了对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的关键书面证据,而这个证据在原审时由于对方刻意隐瞒等原因未被发现,那么这个证据就可能作为新证据用于申请再审。 同时,如果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也可以申请再审。基本事实是指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性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具体权利义务和民事责任等主要内容所依据的事实。例如在一个侵权案件中,原判决依据的证人证言被新发现的视频证据证明是虚假的,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责任认定起到关键作用,那么新的视频证据就可能满足申请再审的条件。 再说说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再审。这里的新证据同样强调对原判决、裁定结果有重大影响。比如在一个行政处罚案件中,原判决依据的行政机关提供的现场勘查报告存在错误,当事人在申请再审时提供了由权威鉴定机构出具的新的勘查报告,该报告足以证明原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事实错误,那么这个新的勘查报告就可能符合申请再审的举证条件。 此外,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等情况,也可以作为申请再审举证的条件。总之,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申请再审时举证都要围绕新证据以及对原判决、裁定结果有重大影响等方面来进行,并且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