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打算和另一半去民政局办协议离婚,不太清楚具体要带些什么东西。担心准备不齐全又得来回跑,想知道办理的时候到底都需要携带哪些证件、材料之类的,希望能一次弄好顺利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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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不同身份的人所需携带的材料有所不同。 对于内地居民,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首先是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这是用来证明个人身份信息和户籍情况的。户口簿能显示家庭关系等,身份证则是个人身份的法定证明。其次是本人的结婚证,它是婚姻关系的法定凭证。再者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里要清楚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是对离婚相关重要事项的书面约定。另外,还需要2张2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 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除了要出具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有效通行证:是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的有效证件。 有效护照:是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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