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我是一家公司的债权人,这家公司现在申请破产了。我想知道按照民法典规定,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我的债权能优先得到偿还吗?我很担心自己的钱打水漂,所以想了解清楚具体的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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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资不抵债等情况,可能会进入破产程序,而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至关重要,它关系到众多债权人的切身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然没有直接规定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首先,要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发生的费用,比如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共益债务则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负担的债务,例如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等。这些费用和债务之所以要优先清偿,是因为它们是保障破产程序正常开展的基础。 其次,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因为职工是企业运营中的重要参与者,他们的权益需要得到优先保障。 然后,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社会保险费用关乎社会整体的保障体系,税款则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保障它们的清偿对于社会的稳定和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前成立的,对破产人享有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如果破产财产有限,无法全额清偿所有普通破产债权,那么各个债权人将按照自己债权的比例来获得相应的清偿。 总之,了解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有助于债权人在企业破产时,正确认识自己的债权受偿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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