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和伴侣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分割,具体该怎么操作,想了解一下民法典里关于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详细规定。
展开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是在离婚时进行分割,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这里所说的隐藏,就是把财产偷偷藏起来不让对方知道;转移是将财产挪到其他地方;变卖是把财产卖掉;毁损是破坏财产;挥霍则是不合理地大量使用财产。而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就是虚构不存在的债务来减少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背着另一方把家里的存款偷偷转到自己的其他账户,或者编造虚假的借款合同,这些行为都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情况,另一方就可以请求婚内分割共同财产。 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法定扶养义务包括对父母、子女等的扶养责任。当一方的父母或者子女患了重大疾病,急需钱来治疗,而另一方却拒绝拿出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医疗费用时,患病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治疗。 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情形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这样的规定,既保障了夫妻关系的稳定性,又在特殊情况下保护了夫妻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