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轻微伤的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打架造成他人轻微伤,涉及的民事赔偿问题是对受害者因伤害所遭受损失的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赔偿标准和法律依据。 首先,赔偿项目方面,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是指为治疗因打架导致的轻微伤所支出的费用,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比如,伤者去医院看伤、买药、做检查等花费的钱都属于医疗费范畴。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例如,伤者是上班族,因为受伤请假耽误工作,单位扣发了工资,这部分扣发的工资就是误工费。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付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比如,伤者受伤后需要家人或者请护工照顾日常生活,支付给家人或者护工的费用就是护理费。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像伤者去医院看病坐公交车、打车等花费的费用就是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如果伤者因轻微伤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就会产生这项费用。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例如,医生建议伤者多补充营养,伤者购买了蛋白粉等营养品,这部分费用就是营养费。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该条法律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打架造成轻微伤的民事赔偿就适用这一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