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赔偿有什么差别?
我和公司签了固定期限合同,同事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最近公司裁员,我想了解下如果被裁,我和同事在赔偿方面会有啥不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在赔偿上的差别到底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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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中,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约定合同期限为 1 年、3 年等,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不存在到期自动终止的情况。 在赔偿方面,一般情况下,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论是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者都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工作了 3 年半,月平均工资是 5000 元,经济补偿就是 3.5×5000 = 17500 元,如果是违法解除,赔偿金就是 17500×2 = 35000 元。这一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不过,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其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在实践中用人单位随意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的可能性相对更高。因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为了稳定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选择不续签,只需支付经济补偿即可,不一定涉及赔偿金。但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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