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事判决生效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怎样?

我有个民事官司,判决书已经下来并且生效了。我就想了解下,这个生效后的民事判决,非经法定程序是不能做什么呢?心里没底,怕自己不小心违反了相关规定,所以想弄清楚这方面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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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判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民事判决生效后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稳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撤销或停止执行。这背后蕴含着法律的确定性和权威性原则,是为了维护司法的公信力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终结后,根据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或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定。一旦判决生效,它就如同一个确定的规则,约束着各方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对该案件结果的尊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体现了生效判决的执行力,非经法定程序,这种执行力是不容置疑和破坏的。比如,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一定数额的货款,被告就必须按照判决履行支付义务,不能随意拒绝。 同时,如果要对生效的民事判决进行更改或撤销,必须通过法定的再审程序。再审程序是一种特殊的救济程序,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才能启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这一系列规定严格限制了对生效判决的随意改变,确保了司法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另外,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停止生效判决的执行。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判决生效,就应当立即执行。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如当事人申请再审并提供担保等情况下,才可能根据法律规定裁定中止执行。这也是为了保证判决的及时有效执行,维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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