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民事诉讼强制执行对方没钱能否执行其配偶财产?
我之前和别人互殴,打了民事诉讼官司,我胜诉了, 但执行时发现对方没钱。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执行他配偶的财产来赔偿我呢?不太懂法律,希望有人能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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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殴民事诉讼强制执行中,如果对方没钱,是否可以执行其配偶的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在法律上,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是指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则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互殴产生的债务,如果是为了夫妻共同利益,比如在保护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共同利益过程中发生互殴产生的赔偿责任,那么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当对方个人财产不足以履行判决义务时,是可以执行其配偶财产的。因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然而,如果互殴是对方个人的行为,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无关,并且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通常会被认 定为个人债务。一般情况下,就不能直接执行其配偶的财产。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为了逃避债务,将财产转移到其配偶名下,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法院撤销其转移财产的行为,然后再执行相关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