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辞退该如何定义?
我在公司工作挺长时间了,最近领导突然说要辞退我,也没说什么合理理由。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到底怎样才算非法辞退呢?我得搞清楚自己是不是被非法辞退了,好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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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辞退,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这对劳动者的权益会造成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比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这是因为这类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还不确定,随意辞退可能会让他们失去应有的保障。 还有,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辞退。这是为了保护因工作受伤的劳动者,让他们在身体恢复期间能有稳定的收入和保障。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同样不能辞退。因为这个时期女职工身体比较特殊,需要更多的休息和保障,随意辞退会影响她们和胎儿、婴儿的权益。 另外,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就直接辞退,也可能构成非法辞退。比如,单位突然说让员工第二天就不用来上班了,这就不符合程序。 如果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然后又以此为由辞退劳动者,也是非法的。比如,单位骗员工签了一份不合理的合同,然后又以合同里的条款辞退员工,这是不被法律允许的。总之,判断是否属于非法辞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的各种情形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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