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开除公职后社保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公务员,最近因为一些原因可能会被开除公职。我很担心开除后社保的问题,不知道之前缴纳的社保还算不算数,之后该怎么继续缴纳,是和普通职工一样吗?希望能了解相关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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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务员被开除公职后,社保的处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操作。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基本概念。养老保险方面,公务员在被开除公职前,他们所在单位和个人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对于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他们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也就是说,之前的缴费记录不会因为开除公职而消失。他们之后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需要自己承担原本由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两部分费用。缴费金额按照当地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来确定。 医疗保险上,之前缴纳的职工医保在开除公职后会中断。若想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加职工医保,虽然报销比例相对较高,但缴费也会多一些;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较低,但报销比例也相对低一点。 失业保险的话,因为被开除公职,一般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满足一定缴费年限等条件才能领取)。不过,这也不影响他们后续重新就业后再次缴纳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被开除公职后,若没有工作单位,通常就无法继续参加这两项保险。但如果之后重新就业,新单位会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总之,公务员开除公职后,社保可以通过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等方式继续缴纳,之前的部分缴费年限可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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