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公职后社保该怎么办?
我原本是公职人员,现在被开除公职了。之前工作时单位一直给交社保,现在突然没工作了,我很担心社保的问题。不知道之前交的社保还算不算数,之后该怎么处理社保,是接着交还是有其他办法,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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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职人员被开除公职后,社保的处理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关于养老保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公职人员开除公职前,如果已经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开除后其之前的缴费年限依然有效。之后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样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若不想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也可以将其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要注意,这种转换后养老金待遇可能会有所降低。 其次,医疗保险方面。同样依据《社会保险法》,公职人员被开除后,若想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可在离职后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3个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这样可以保持医保的连续性,避免出现断缴影响医疗报销。也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过两者在报销比例和范围上会存在差异。 再者,失业保险。因为被开除公职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失业保险规定领取条件之一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所以一般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最后,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两个险种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费。被开除公职后,因没有用人单位,这两个险种也就暂时中断了。如果之后重新就业,新单位会重新为其缴纳。总之,开除公职后社保还是有多种处理途径的,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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