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擅自处分共有房产是否可以请求对方赔偿?

我和我朋友共同拥有一套房产,但是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房子卖了。我想知道他这种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行为,我能不能要求他对我进行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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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擅自处分共有房产是否可以请求对方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共有房产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套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这种共有关系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就是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房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也可以是共同共有,通常基于特定的关系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等,共有人对房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明确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行为,很可能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受到损害的共有人是否可以请求赔偿呢?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举例来说,如果张三和李四按份共有一套房产,张三未经李四同意就将房子卖给了不知情的王五,并且完成了过户手续。若王五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那么李四虽然无法追回房子,但他有权要求张三对其进行损害赔偿。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因张三擅自处分房产给李四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比如房产价值的相应份额、因处理该纠纷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综上所述,当出现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情况时,受损害的共有人是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对方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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