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胁迫杀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责任如何划分?
我被人威胁去杀人,不杀他就杀我全家。我很害怕,不得已照做了。现在我很担心自己会被法律严惩,想知道像我这种受胁迫杀人的情况,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责任又会怎么划分呢?
展开


在法律中,受胁迫杀人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是否承担责任以及如何划分责任。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受胁迫”在法律上的概念。受胁迫是指行为人在他人的威胁、强迫下,为了避免自己或他人遭受某种重大的损害,而实施了原本不愿意实施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有人拿着你的把柄或者威胁到你的安全,让你不得不去做某件事。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来看,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意味着,受胁迫杀人并非完全不用承担责任,但会考虑胁迫这一因素来减轻刑罚。不过,这里的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是有条件的,需要综合判断胁迫的程度、行为人在犯罪中的作用等。 如果胁迫的程度非常高,达到了让行为人几乎没有选择余地的地步,比如生命受到直接的、紧迫的威胁,像不杀人自己马上就会被杀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虽然实施了杀人行为,但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大幅度的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然而,如果胁迫程度相对较低,行为人还有一定的选择空间,例如只是受到一些言语上的威胁,但生命并没有立即受到威胁,行为人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实施了杀人行为,那么他可能就需要承担相对较重的责任,但依然会比主动故意杀人的处罚要轻。 另外,还需要考虑行为人在杀人过程中的具体行为和作用。如果行为人只是在胁迫下参与了部分辅助行为,而不是直接实施杀人的主要行为,那么其责任划分也会有所不同。 总之,受胁迫杀人是否承担责任以及责任如何划分,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胁迫程度、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在犯罪中的作用等多方面因素,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裁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