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业务办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商业汇票是一种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在办理商业汇票业务时,有诸多事项需要注意。 首先,从出票环节来看。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同时,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依据《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这就要求出票人在签发商业汇票时,要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不能虚构交易来开具汇票。 其次,关于承兑方面。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票据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这是为了保证汇票的流通性和确定性,避免因为承兑附带条件而导致票据权利义务不明确。 再者,在背书环节。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应当连续,即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票据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这一规定确保了汇票背书的单纯性和流通性,避免因为附加条件而影响汇票的正常流转。 另外,对于保证事项。商业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日期以及保证人签章等事项。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票据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这明确了保证人的责任范围和免责情形。 最后,在提示付款阶段。持票人应当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票据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了持票人的提示付款期限,持票人应严格遵守该规定,及时行使权利,否则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后果,但在合理说明后仍可主张权利。 总之,办理商业汇票业务时,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票据的正常流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