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是否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我买了套商品房,开发商通知我去收房,但我听说房子得有竣工验收备案表才能交付。我不太确定是不是这样,要是没有这个表,我收房会不会有风险啊?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商品房交付是不是必须得有竣工验收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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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商品房交付通常是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这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要求,下面为您详细分析。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概念。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房地产开发项目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文件。它是对整个建设工程质量的一种官方认可,意味着该商品房在规划、消防、环保、质量等多个方面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可以安全地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此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就是完成备案手续的重要标志。对于购房者来说,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凭证。如果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那么该房屋很可能存在质量隐患或者不符合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总之,从法律层面来看,商品房交付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这是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和房屋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购房者在收房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开发商是否提供了竣工验收备案表,以确保所购房屋符合交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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