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如何确定,购房者在哪些情况下可获双倍赔偿?

我买了套商品房,合同里提到了违约金,但没说具体怎么算。我想知道这违约金一般是怎么确定的呢?另外,听说有些情况下购房者能获得双倍赔偿,我想了解下具体是哪些情况,心里有个底,免得自己权益受损都不知道。
展开 view-more
  • #商品房买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确定以及购房者获得双倍赔偿的情形都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关于商品房买卖违约金的确定。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确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比如合同约定,若开发商逾期交房,每逾期一日需按照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这就是典型的有约定从约定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也就是说,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购房者的实际损失,购房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如果违约金过高,开发商也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接下来,看看购房者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同样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购房者也有上述权利。三是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总之,在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当遇到开发商违约的情况,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自身难以处理,也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