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常见可以主张的赔偿有哪些?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可以依法主张相应的赔偿,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情况。
首先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当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零3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小李可获得的赔偿金为5000×3.5×2 = 35000元。
其次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小张在公司工作了8个月,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小张每月工资为4000元,那么公司除了正常支付工资外,还需额外支付小张7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即4000×7 = 28000元。
再者是拖欠工资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 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例如,公司拖欠小王3个月工资共15000元,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未支付,那么公司可能需要向小王支付7500元至15000元的赔偿金。
此外,还有工伤赔偿。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可享受一系列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比如,小赵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他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
总之,劳动者在遇到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时,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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