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产继承的常见法律问题有哪些?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现在家里人对于遗产继承的事情有些分歧。我不太清楚遗产继承在法律上有哪些常见问题,比如什么人有继承权,遗产范围怎么界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等等,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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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遗产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将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许多常见的法律问题需要我们了解。 首先,关于继承人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其次,遗产的范围也是一个重要问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一般来说,遗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某些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如抚恤金、人身保险金等,并不属于遗产范围。 再者,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的份额。而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进行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才有效。 另外,关于继承权的丧失问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但是,如果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最后,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在分割遗产时,应当遵循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的原则。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同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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