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有哪些常见的错误问题?


在劳动仲裁中,有不少常见的错误问题需要大家了解,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首先,证据收集不足是一个普遍的问题。证据是劳动仲裁中非常关键的因素,它是支持自己主张的有力武器。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却没有提供加班记录、考勤表等相关证据,仲裁委就很难支持其诉求。再如主张被拖欠工资,却无法拿出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也会面临败诉风险。 其次,超过仲裁时效也是常犯的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很多劳动者在权益被侵害后,没有及时采取行动,过了一年之后才申请仲裁,就可能因为超过时效而不被受理。比如员工被公司辞退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仲裁,等想起来的时候已经过了时效,就丧失了胜诉权。 再者,错误选择仲裁请求也会带来问题。有些劳动者可能不清楚自己的权益范围,提出过高或者不合理的仲裁请求。例如,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要求公司支付巨额的精神损害赔偿。这样不仅不会得到支持,还可能增加不必要的仲裁成本。同时,也不能遗漏合理的仲裁请求,比如忘记主张经济补偿金等。 另外,不按时参加仲裁庭审也是一个严重的错误。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如果申请人不出庭,就相当于主动放弃了自己的仲裁权利;被申请人不出庭,则可能会失去为自己辩解的机会,面临不利的裁决结果。 最后,不遵守仲裁程序和纪律也会影响仲裁的进行。在仲裁过程中,要遵守仲裁庭的各项规定,尊重仲裁员和对方当事人。比如在庭审中随意发言、打断他人、不按时提交材料等行为,都可能被视为违反仲裁程序和纪律,影响仲裁的正常进行,甚至可能导致自己的主张不被支持。总之,在劳动仲裁中,一定要注意避免这些常见的错误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