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租代征常见的典型现象有哪些?

我最近听说了以租代征这个事儿,感觉挺复杂的。我家附近好像有类似的情况,但不太确定。我想知道以租代征常见的典型现象到底有哪些,这样我就能判断我们这儿是不是也存在以租代征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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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租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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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征是一种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常见且违规的现象,它指的是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下面为您介绍一些以租代征常见的典型现象。 第一种是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租赁土地。一些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和手续,绕过正常的土地征收程序,直接和村委会达成协议,租赁集体土地用于建厂、搞房地产开发等非农业项目。这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土地用途管制的规定,该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第二种是基层政府直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或搞政绩工程,未经过合法的土地征收审批,就直接从农民手中租地,然后转手给企业使用。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 第三种是基层政府作为土地租赁中介人促成租地行为。基层政府在企业和农民之间牵线搭桥,看似是为了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但实际上这种做法规避了法定的土地征收程序。《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以租代征显然不符合上述合法使用集体土地的情形。 第四种是村民自行出租自己的承包地。部分农民为了眼前的利益,将自己的承包地出租给他人用于非农业建设。然而,农民对土地只有承包经营权,并没有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总之,以租代征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农民的长远利益和国家的土地管理秩序。当遇到以租代征的情况时,农民朋友们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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