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有哪些常见问题?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下面为您介绍一些交强险的常见问题。 首先是理赔范围。交强险的理赔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这里的人身伤亡是指人的身体受到伤害或人的生命终止。财产损失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其次是理赔额度。交强险的理赔额度分为有责和无责两种情况。在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0.2万元。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这些限额是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确定的。 再者是续保问题。交强险需要每年续保。如果未及时续保,车辆上路被交警查到,会面临罚款和扣留车辆的处罚。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到期前一段时间提醒车主续保。车主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官网、手机APP、客服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续保。此外,交强险的费率与车辆的出险次数有关。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费率下浮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费率下浮20%;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费率下浮30%。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费率不变;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费率上浮10%;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费率上浮30%。 另外,还有一个常见问题是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的关系。交强险是强制购买的,而商业三者险是自愿购买的。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和额度相对有限,商业三者险可以作为交强险的补充,进一步提高对受害人的赔偿能力。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再由商业三者险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购买商业三者险,不足部分则由侵权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