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先破产还是先清算财务?


在探讨公司是先破产还是先清算财务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破产和财务清算这两个概念。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而财务清算则是企业在终止过程中,为终结企业现存的各种经济关系,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查、估价、变现,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 一般来说,公司通常是先进行财务清算,再进入破产程序,但也存在特殊情况。下面分情况为你详细解释: 第一种情况,公司在没有达到破产界限时主动进行清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这里提到的解散事由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等。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对财务进行清算。如果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进入破产程序。 第二种情况,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接管和清算。这种情况下,是先进入破产程序,再由管理人进行财务清算等一系列破产清算工作。 综上所述,公司先进行财务清算还是先进入破产程序,取决于公司的具体情况。如果公司尚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明显迹象,可先自行组织清算;若公司已经明显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以直接申请破产,然后按照破产程序进行财务清算等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