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资纠纷中股东有哪些责任风险?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出资是股东的重要义务,而公司出资纠纷是指在股东出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争议,股东在其中可能面临多种责任风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概念。股东出资是指股东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从而取得股权。而股东的出资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是股东享有股东权利的前提条件。如果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就会引发出资纠纷。常见的出资纠纷情形有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也就是完全没有按照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还有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比如只缴纳了部分出资,或者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时,该财产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在这些出资纠纷中,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意味着,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首先要向公司补足出资。例如,张三是公司股东,原本应出资 50 万元,但只出资了 30 万元,那么他就需要再向公司缴纳 20 万元。同时,张三还可能要对其他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赔偿方式通常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之间的协议来确定。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对外有债务无法清偿,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要在其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比如公司欠债权人 100 万元,而公司现有资产只能偿还 60 万元,股东李四未出资 30 万元,那么李四可能要在 30 万元本息范围内对剩下的 40 万元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在股东出资纠纷中,如果股东抽逃出资,同样要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总之,在公司出资纠纷中,股东可能面临补足出资、承担违约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等多种责任风险。股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