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强迫员工辞职且不给经济补偿金该怎么办,经济补偿金有哪些例外情况?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想让我离职,就用各种手段强迫我主动辞职,还说不会给经济补偿金。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另外经济补偿金在什么情况下是不用给的呢?
展开 view-more
  • #经济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强迫员工辞职且不给经济补偿金时,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要明确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遇到公司强迫辞职且不给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法行为会责令改正。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接下来谈谈经济补偿金的例外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员工因为自身发展原因,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有,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用人单位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合同到期后,公司提出维持原工资待遇续签合同,但员工拒绝,此时公司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总之,员工要清楚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关系,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