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股东虚假出资有哪些法律规定?


股东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行为,这严重损害了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公司法对股东虚假出资的法律规定。 首先,从股东内部责任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有股东虚假出资,公司有权要求其补足出资,同时其他按时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赔偿。 其次,对于公司外部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当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虚假出资的股东要在其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再者,关于行政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如果股东虚假出资导致公司登记存在问题,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最后,在刑事责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当股东虚假出资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将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股东虚假出资规定了全面且严格的责任体系,旨在维护公司资本的充实和交易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