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裁员,是不是谁都可以被辞退?


当公司面临裁员情况时,并不是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这在我国的劳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经济性裁员”这个概念。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这意味着公司裁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不能随意进行。并且,就算满足了上述条件,在裁员时也不能辞退某些特定的员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公司违反这些规定进行裁员,就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总之,公司裁员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限制,并不是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如果劳动者遇到公司违法裁员的情况,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