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当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不过,法律为劳动者提供了相应的保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不签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赔偿。也就是说,从您入职满一个月后的次日开始,到满一年的前一日为止,这段时间内公司需要支付您双倍工资。比如,您每月工资是5000元,在公司工作了8个月都没签合同,那么公司除了正常支付您这8个月的工资外,还需要额外支付您7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从第2个月到第8个月),总共额外支付35000元。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除非有法定的解除情形,否则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劳动者工作的稳定性。 再者,关于赔偿的计算方式。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确定,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需要注意的是,双倍工资的主张是有时效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您发现公司没和您签合同,要在一年内及时申请仲裁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最后,如果遇到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的时间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