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续签合同是否给赔偿金?


在探讨公司不续签合同是否给予赔偿金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分析,同时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合同期满时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但终止后是否支付赔偿金要分情况来看。 情况一: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公司原本与员工签订的合同工资是每月5000元,合同到期后,公司提出以每月5200元的工资续签合同,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等也没有变差,然而员工拒绝续签,此时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情况二:公司不续签合同,或者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在这种情形下,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公司原本给员工每月5000元工资,合同到期后,公司提出以每月4800元续签,员工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公司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如果公司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综上所述,公司不续签合同是否给赔偿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要了解自己的权益,依据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