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公司有什么好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就挺纳闷,公司这么做对它自己有啥好处呢?是能省成本,还是有其他啥原因?我想弄清楚公司的这种行为背后的利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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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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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从表面上看似乎可能存在一些“好处”,但实际上,这些所谓的“好处”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还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 从公司的错误认知角度,他们可能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有以下“好处”。一是降低成本。公司可能觉得不签合同就不用为员工缴纳社保等费用,减少了人力成本的支出。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否则就会面临社保部门的处罚。 二是便于随意解雇员工。公司错误地认为不签合同就可以随时辞退员工,无需承担违约等责任。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公司随意辞退员工,可能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是逃避某些责任。公司觉得不签合同就不用遵守合同约定的一些义务,如支付加班工资等。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实际上,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公司而言更多的是坏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综上所述,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并没有真正的好处,反而会面临诸多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为了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公司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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