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吊销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我有一家公司被吊销了营业执照,现在有一些债务问题。我不太清楚公司被吊销后,这些债务到底该怎么承担,是公司承担,还是我这个法人承担,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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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吊销是指公司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强制停止经营活动并收回营业执照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当公司被吊销后,其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只是不能再从事经营活动,但是需要对之前的债务进行清算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公司正常运营时,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来承担,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要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如果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此外,如果公司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公司吊销后的债务承担主体主要还是公司,但在特定情况下股东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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