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一定会获得赔偿吗?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本以为是工伤肯定能拿到赔偿,可公司说不一定。我不太明白,工伤不是应该有赔偿的吗?我想知道是不是所有工伤情况都能得到赔偿,这方面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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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并不一定会获得赔偿,下面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在与工作相关的特定情况下受到的人身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详细列举了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都属于工伤。 然而,即便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也不意味着必然能获得赔偿。这里存在一些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如果工伤是由这些原因导致的,那么就不能获得赔偿。 另外,要获得工伤赔偿,还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第一步是工伤认定,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只有完成这些法定程序,且认定为工伤,才可以依据鉴定结果获得相应的赔偿。 所以,工伤不一定会获得赔偿,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认定情形,排除不得认定的情况,并走完法定程序,才有可能拿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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