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选择要钱还是要房好?
我家房子面临拆迁,现在要决定补偿方式。我有点纠结,不知道是选要钱还是要房。想了解 这两种补偿方式在权益保障、实际收益等方面到底有啥区别,哪种对我更有利,希望能得到详细的分析。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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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补偿中,被拆迁人有权自主选择要钱还是要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简单说就是把房屋、附属物等价值换算成人民币给您。这种方式的好处很明显,操作简单便捷,拆迁方支付补偿款后,后续基本不会有纠纷,您对这笔钱可以自由支配,比如可以用来投资、另购房产等。例如,您拿着补偿款能迅速在心仪地段购买商品房,不受安置房建设等因素限制。但它也有弊端,要是想争取更多补偿比较困难,仅靠个人谈判很难提高补偿金额。而且如果缺乏投资理财能力和市场观察力,在房价上涨快的情况下,补偿款可能无法足额购置新房屋。
房屋产权调换,就是将拆迁前房屋的价值转换为拆迁后的房屋面积。这又分为异地安置和原地安置。异地安置是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原址建安置房,所以在其他地方建回迁房;原地安置就是在拆迁原址建设回迁房。选择要房的优势在于,如今房价呈上升趋势,房产保值增值能力强,特别是在一二线大城市,选择要房可能带来较大的增值空间,有多套房屋还能用于出租获取收益。比如在大城市核心地段拆迁要房,几年后房产价值可能大幅提升。不过要房也存在风险,安置房建设周期长,可能出现烂尾楼的情况;建成后房屋质量也可能有问题,像出现豆腐渣工程等;而且房屋的位置、户型以及环境等因素可能会受到限制,选择性相对较少。